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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政协月度协商聚焦特色小镇

 
发布时间:2018/5/11

  

5月10日,安徽省政协召开"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特色小镇"月度协商会。图为省政协主席张昌尔讲话。

     单纯注重“城”的建设,而忽略产业引导;注重外在形象建设,忽略通过内在制度、服务来吸引人才;或者把特色小镇当个筐,什么都往里装……特色小镇建设是加快经济结构转化和动力转换的重要举措,但是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省政协5月10日召开的“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特色小镇”月度协商会上,委员们从特色小镇定位、管理运营机制、破解融资难上给出建议,为安徽特色小镇发展支招。

     建议一:定位要准 不能“千镇一面”

     没有特色,特色小镇就无从谈起,然而现在一些特色小镇“千镇一面”,同质化问题严重。

     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省社科院院长曾凡银在调研中发现,我省一些特色小镇在定位上存在问题和偏差,“没有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特色不够鲜明;功能集聚不足,竞争优势不够突出。”

     “产业选择决定小镇未来,符合本地特殊资源优势的细分产业是其最核心的特色。”他建议在产业定位上,要立足资源禀赋,把握新需求创造新供给。立足小镇现有产业基础及资源禀赋,通过科技创新和结构调整,在延伸产业链、发展相关产业和支持产业上下功夫,形成核心竞争优势。

     建议二:科学规划 防止建设“运动化”

     省政协委员丁绍东指出,当前,特色小镇规划主要由县或乡镇来制定,受专业水平、视野思路限制,规划层次不高、特色不鲜明,与城市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道路交通规划衔接不紧密,缺乏前瞻性、协调性和操作性,“特色小镇发展目标、环境容量、生态底线要求等没有统一标准,规划进展较慢。”

     他建议,建立省、市、县三级统筹的特色小镇发展规划编制机制,一次性完成80个省级特色小镇布点规划,“首批25个省级小镇,未完成规划的,省有关部门要派员参与省级小镇规划,由省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评审,已完成规划编制的进行审核完善。”

     省政协常委韩卉认为,特色小镇的建设需要遵循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循序渐进,“狂飙突进和野蛮生长会导致建设运动化、政绩功利化、建设园区化和简单模仿化。”

省政协月度协商聚焦特色小镇。

     建议三:注重文脉传承 保持小镇质朴美感

     “在当前特色小镇建设中,传统风貌正逐渐被千篇一律的城市风貌所替代,尤其是一些乡土景观可能会退出历史舞台。”省政协常委李霞在发言中指出,当前一些特色小镇在建设中将保护、传承、更新等同于一般的商业旅游开发或城市美化运动,停留在空间和形式上,忽视了原有的人文环境。

     “为追求速度与效率,大多数特色小镇的更新规划都是直接套用大城市规划设计的理念与思路,原本可以让人们驻足、停留的街巷空间被笔直、开阔的道路取代,割裂了小镇功能、景观和活动空间的联系。”李霞委员认为,特色小镇的职能、空间、风貌、肌理都应该在继承传统的同时,将不同年代形成的片区与新规划片区进行整合,辩证地融入时代的功能、形式和技术,形成“过往为源、当下流行、未来传承”的空间脉络,保持特色小镇质朴、亲切的美感和格局肌理。

     建议四:防止“套利” 变事前规划奖励为事后效果奖励

     建设特色小镇,离不开有效融资渠道,针对如何破解特色小镇融资难,省政协常委杨增权建议,对短期现金流不大、社会资本吸引力不强、但又独具特色的小镇项目,可比照“4321”模式,由省担保集团牵头,实施风险分担。对特色小镇内中小企业,通过政策性融资担保、政府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实施增信。

     “对自身没有经营性现金流,社会资本介入意愿不强,又不能采取PPP模式的项目,应探索发行特色小镇建设专项债券,拓展建设方、运营方和经营方直接融资渠道。”此外,还要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杨增权委员建议,财政资金应联合银行信贷资金和社会资本共同发起成立特色小镇建设基金,同时,变事前规划奖励为事后效果奖励,根据特色小镇建设成果评价,科学发放奖励资金,“科学兑现支持政策,防止套利。” (记者 彭旖旎 摄影 许梦宇)

协商会现场。(来源: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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