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评估和调整工作的通知》(办非遗发〔2022〕123号)要求,我厅组织各市、省直管县及省直相关单位对我省99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单位开展检查评估,现将保护单位2019年9月至2021年底期间履职尽责情况评估建议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2年8月15日至8月19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省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反映,反映人需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及相关依据。联系电话:0551-62999561、62815590,通讯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9号省政务大厦B座17楼。 特此公示。 附件:安徽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评估建议汇总表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8月15日 附件: (来源:安徽文旅)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评估和调整工作的通知》(办非遗发〔2022〕123号)要求,我厅组织各市、省直管县及省直相关单位对我省99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单位开展检查评估,现将保护单位2019年9月至2021年底期间履职尽责情况评估建议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2年8月15日至8月19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省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反映,反映人需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及相关依据。联系电话:0551-62999561、62815590,通讯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9号省政务大厦B座17楼。
特此公示。
附件:安徽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评估建议汇总表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8月15日
附件:
(来源:安徽文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