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343号)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沱湖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环发〔2019〕88号)要求,现将2020年3月份各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结果和沱湖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结果分别通报如下:
2020年3月份各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结果
2020年3月,全省116个地表水生态补偿断面中,赔付因子超标断面9个,产生污染赔付金合计650万元;水质提升断面39个,产生生态补偿金合计2275万元。
其中合肥市获得补偿金最多,400万元,安庆市支出补偿金最多,为200万元。
省财政将按年对各市污染赔付金和生态补偿金进行清算。
2020年3月沱湖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结果
2020年3月,沱湖流域5个跨界生态补偿断面中,新北沱河蔡桥闸、唐河樊集未达标。宿州、蚌埠分别获得生态补偿金200万元、300万元,淮北扣缴污染赔付金100万元。(来源:安徽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