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进一步打通落实堵点,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这是改进行政审批、深化“放管服”改革一事,连续第八年进入国务院常务会议“新年首会”议题。
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的制度保障,也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体现。近年来,精简审批许可、实施减税降费、创新监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在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上取得重大突破,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程度大幅提升,对扩大就业、促进经济转型和稳中向好起到关键支撑作用。在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中,我国营商环境排名从2018年第78位跃升至2020年第31位,连续两年跻身全球营商环境改善最快前10个经济体之列。 2020年在受疫情影响极为困难的背景下,我国仍新设市场主体2000多万户,逆势大增并保持较高活跃度,这也是营商环境持续改善的生动写照。
营商环境,“优”无止境。虽然我国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全国9个省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发现,东部地区与中西部、东北地区之间,省会城市与非省会城市之间,落实《条例》进展不平衡,有的差距明显。一些领域存在制度性痛点堵点,企业对招投标、中介服务、融资等方面问题反映较多。信用体系建设有待完善,不讲诚信、违约失信情况时有发生。法律保障不够有力,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依然存在。应对新的风险挑战,推动高质量发展,关键要把握规律,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放出活力,管出公平公正,服出效率,让营商“软实力”成为发展“硬支撑”。
统筹协调,形成改革合力。 “放管服”改革已进入深水区,不敢放、不会放,管不顺、管不准,服不均、服不实等问题要下大力气解决。近年来,东部地区、省会城市对标国际先进经验先行先试,成效明显,营商环境大为改善,积累了丰富经验。其他地方亟待跟上,加快复制推广相关政策。坚持从顶层设计出发,对好的经验做法加以总结提炼,对重点领域改革举措进行系统集成,防止零敲碎打、各改各的、进度不一、上下脱节,才能巩固扩大改革成果,提高整体成效,化解改革不平衡矛盾。可以分领域制定全国统一、简明易行的规则和标准,提高市场监管透明度和公平性。推行综合监管、联合执法,促进各领域各层级政务信息共享,提高监管效能。
优化制度,破解痛点堵点。一些领域之所以存在束缚市场活力的“枷锁”,一方面因为按照老制度办事难度大、耗时长、成本高,另一方面,涉及体制机制问题,办一件事有时需经过多个部门或层级同意,绕不开、躲不了、拖不起。仅靠单个措施改进和技术性调整,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从制度入手,完善优化相关领域规章制度,破解痛点堵点,才能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加快推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从体制机制上破除阻碍公平准入的各种限制。推进政府项目招投标市场化改革,规范中介服务,加大信贷中增加企业融资成本“潜规则”查处力度。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信息的信用修复、“黑名单”认定、失信惩戒等制度,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健全法治,提供坚实保障。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以法治规范政府和市场边界,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各类市场主体利益关系。把法治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我国已初步形成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核心、不同部门法相关规定为补充、地方优化营商环境专门性立法为枝干的制度体系。各级政府应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快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执法部门要坚持公正执法,防止出现自由裁量权过大、选择性执法等情况,建立惩罚和赔偿机制,使违法者得不偿失。司法部门要精准把握执法司法力度和温度,提升司法审判公正性和便利性,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健全法治,增强营商环境公正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优化营商环境不是喊出来的,而是干出来的。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十四五”开局起步的重要突破口,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堵点痛点,以钉钉子精神多推“啃硬骨头”的务实举措,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不断激发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