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皖政办〔2019〕3号)要求,按照《市县财政管理工作考核与激励办法》(皖财预〔2021〕135号)规定,经考核全省16个市和76个县区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直达资金使用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预算执行管理、国库库款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预算公开等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并依据评分结果综合排名,省财政厅确定2020年度财政管理工作拟激励市县为合肥市、肥东县。 现将拟激励市县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至3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省财政厅预算处。 联系电话:0551-68150140 传 真:0551-68150250 (来源:安徽省财政厅网)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皖政办〔2019〕3号)要求,按照《市县财政管理工作考核与激励办法》(皖财预〔2021〕135号)规定,经考核全省16个市和76个县区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直达资金使用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预算执行管理、国库库款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预算公开等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并依据评分结果综合排名,省财政厅确定2020年度财政管理工作拟激励市县为合肥市、肥东县。
现将拟激励市县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至3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省财政厅预算处。
联系电话:0551-68150140
传 真:0551-68150250 (来源:安徽省财政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