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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安徽省国(境)外水平评价类职业技能比照认定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3/1/30

  

日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安徽省国(境)外水平评价类职业技能比照认定实施办法(试行)》,搭建技能人才评价新平台,鼓励国(境)外高技能人才来皖就业创业,服务技工强省和制造强省建设。

国(境)外水平评价类职业技能比照认定,是指对具有国(境)外职业技术技能培训背景,并获取国(境)外职业技能证书的劳动者,比照我国相应职业技能标准或我省行业企业评价规范,认定其职业技能水平的人才评价模式。试行办法突出以用为本、能力导向,围绕比照认定范围及对象、实施主体及条件、比照认定内容及方法、比照认定目录清单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要求。

开展国(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是我省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深入实施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促进职业发展贯通、避免交叉重复评价和降低社会用人成本的重要途径。下一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根据我省产业发展需要和企业院校等需要,动态公布比照认定实施清单,为我省技工强省、制造强省建设和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提供更有力的人才支撑。(来源: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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