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林业局获悉,近日,《安徽省“国有+集体”场村合作实施方案》印发,启动实施“百场带千村”行动。
方案指出,安徽省现有国有林场100个,与周边1000多个村集体毗邻接壤,推行“国有+集体”场村合作模式,是推动解决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单家独户怎么办”困境,促进生态美与百姓富有机统一的有效路径。
方案明确了“国有+集体”场村合作15项具体举措。围绕森林经营、产业发展、资源保护三个方面,提出拓展场外造林、合作经营、委托代管、项目带动、技术服务资源培育模式,创新“场村合作+林业碳汇”“场村合作+林下经济”“场村合作+森林康养”“场村合作+以竹代塑”“场村合作+林木种苗”合作经营路径,构建保护机制共商、管护队伍共建、森林资源共管、林区环境共治、生态效益共享的联防联控格局。
方案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坚持“点上突破、面上推广、见到实效”思路,借力林长制改革制度优势,抢抓实施绿美江淮行动政策机遇,项目化推进“国有+集体”场村合作。要分区分类探索国有林场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和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增强国有林场发展内生动力。要狠抓“国有+集体”工作典型,切实发挥国有林场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牵动性作用。(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