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省情发布

前9个月安徽空气质量优良比例为80%

 
发布时间:2024/10/21

  

  今年9月,全省16个地级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3.1%;1~9月,全省平均空气质量优良比例为80.0%,同比下降1.9个百分点。日前,安徽省生态环境厅通报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4年9月和1~9月)及降尘监测结果(2024年第3季度)。今年前9个月,全省16个地级市中,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排名前三位的分别是黄山、宣城和池州,排名后三位的分别是淮北、宿州和马鞍山。

通报显示,今年9月,全省16个地级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3.1%,同比上升2.5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20.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0%;PM10平均浓度为36.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6%。

1~9月,全省16个地级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0.0%,同比下降1.9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0.36%,同比下降0.72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3.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6.8%;PM10平均浓度为5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0.6%。

在地级市排名中,9月,全省16个地级市中,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排名前三位的分别是黄山、宣城和蚌埠,排名后三位的分别是马鞍山、铜陵和芜湖;按PM2.5浓度排名,排名前三位的分别是黄山、蚌埠和宣城,排名后三位的分别是铜陵、阜阳和安庆;按优良天数比例排名,排名前三位的分别是宣城、黄山、亳州、阜阳、蚌埠和六安(宣城和黄山并列第一,亳州、阜阳、蚌埠和六安并列第三),排名后三位的分别是滁州、安庆和池州(安庆和池州并列倒数第二)。(来源:安徽商报)



 
友情链接
安徽省现代省情调查研究中心  联系电话:0551-62602569  邮箱:ahsqdy@163.com
皖ICP备170182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