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在宁国市“林业碳票+生态司法”环境公益活动中,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案件,以当事人认购省级林业碳票履行生态保护修复责任的方式,完成司法调解,为实现生态损害精准赔偿探索了新路径。
当日的活动由宁国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林业事业中心在宁国市胡乐林场举办。案件当事人王某、黄某因滥伐林木113株(包括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天然榧树3株),导致现场区域林产品供给、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固碳释氧、气候调节和生物多样性维持等生态服务功能下降,构成滥伐林木罪、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经专家鉴定,造成期间生态环境损害26340.37元,宁国市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调解,当事人自愿购买省级林业碳票用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并当场签订购买协议。
据宁国市法院负责人介绍,本案首次将碳票机制应用于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领域,通过“林业评估—自愿认购—司法确认”流程,为环境公益诉讼调解提供可复制的模板。
今年以来,六安、安庆、宣城、黄山等地已通过省级林业碳票实现司法代偿5笔。宁国市“林业碳票+生态司法”环境公益活动共促成近30万元林业碳票交易,可减排约3500吨二氧化碳当量,其中司尔特公司现场签约预购宁国市即将开发的省级林业碳票26万元,通过碳票交易主动履行生态保护社会责任。(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