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已编制《住宅物业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将以此推动物业服务提质升级。
随着城市发展进入新阶段,百姓对居住品质的要求从“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转变。该征求意见稿针对行业准入门槛低、低价竞争、服务不到位、内容有缺失等问题,希望通过标准引领建立良性竞争机制,提升行业水平。
征求意见稿提出,按照服务内容、质量和频次,将住宅物业服务等级由高到低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其中,一级客户服务标准包括在管理区域内设接待窗口,每日8小时提供接待;按楼栋指定专门客服人员,业主投诉应在12小时内回复;每年2次满意度调查,覆盖率不低于50%;急修1小时内到场处置,4小时内修复;一般维修4小时到场处理,1日内完成;每年开展4次以上的社区文化活动等。
在房屋本体及共用部位管理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保障房屋主体结构安全,房屋外立面无破损或经修缮保持完好;屋面雨水、污水总管、出墙管畅通、无堵塞。每年对房屋主体和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进行一次安全综合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维修保养计划。
对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定期巡查,发现损坏,及时维修,记录完整。电子门禁、楼宇对讲、音视频监控、周界报警、电子围栏、电子巡更、行人及车辆道闸、信息发布等弱电设备,应功能齐全,外观完好,24小时正常运行。电子门禁的电控锁、门磁工作正常;手动开门正常。楼宇对讲系统设备运行正常,人机对话(图像)清晰。
针对居民关注的小区内车辆停放,应制定车辆管理方案、停车场管理制度、临时停车规定。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公共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停放、充电。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在住宅内充电或者私拉电线和插座充电。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载人电梯。
此外,在环境保洁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门厅、大堂、楼梯、走廊无张贴、乱堆放、乱吊挂。电梯轿厢无积灰、无蜘蛛网,操作面板无污迹。楼梯扶手、栏杆、门窗、公共灯具、天花板、消防设施、健身休闲设施无积灰、无蜘蛛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装饰装修垃圾定点有序堆放。(来源:合肥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