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安徽商报、元新闻记者从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为更好地满足老百姓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我省将逐步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同时提升公共文化设施综合服务效能,推动公共文化设施错时开放、延时开放、夜间开放。
根据《安徽省关于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社会力量主要包括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事业单位,以及具备条件的公民等。主要参与方式包括兴办实体、捐赠资产、提供设施、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管理、志愿服务等。
“意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建、捐建或与政府部门合作建设公共文化设施,鼓励各类企业、景点景区、商业街区、工业园区等,以设施嵌入、服务嵌入、合作建设等方式,参与城乡公共文化新空间建设。
着力推动公共文化设施错时开放、延时开放、夜间开放,推出“夜读”“夜游”“青年夜校”等新型服务,加强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群体文化供给。在节假日、寒暑假等时间节点,鼓励适当延长开放时间(博物馆、图书馆全年累计不少于90小时,美术馆、非遗馆不少于40小时;新型公共文化空间、乡镇(街道)文化站等根据实际需要机动安排)。同时,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白名单”制度,实行准入和退出机制,对绩效评价良好的社会力量参与主体予以扶持,对绩效评价不合格的予以清退。(来源:安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