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第三批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我省当涂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益公益诉讼案入选。
那么,这起案件具体情况如何?又有何典型意义呢?
此前,当涂县检察院发现,多家用人单位在该县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网络招聘平台上发布招聘信息,岗位要求中存在“限男性”等性别歧视性内容,而所招岗位并不属于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岗位。
因此,2024年3月,当涂县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县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对网络招聘服务的监督管理职责。相关部门同年4月回复称已全部整改落实。
但当涂县检察院跟进监督发现,上述企业发布的网络招聘信息仍存在“限男性”的岗位招聘内容,遂于同年6月向当涂县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相关部门对辖区企业网络招聘存在就业性别歧视的情形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当涂县法院审理期间,该县相关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对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等网络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及时整改招聘岗位中“限男性”等相关内容。同时,建立招聘信息发布审核工作机制,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开展就业法治宣传。
2024年7月,当涂县法院经审查,最终裁定终结诉讼。
妇女是经济发展的积极推动者与平等受益者,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2023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授权检察机关对侵害妇女权益、损害公共利益的情形提起公益诉讼。
在本案中,当涂县检察院针对相关部门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制发检察建议,并通过线下上门走访相关企业、线上调查核实等方式持续跟进监督,在整改未果后适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与此同时,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积极介入,联合检察机关组织协调、督促整改,共同助力消除就业歧视现象,着力营造全社会尊重妇女、促进男女平等的良好氛围。(来源:安徽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