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安徽省地方标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设计标准》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正在公开征求意见。新标准对于遏制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电动自行车正逐步成为出行代步的重要工具,与此同时引发的火灾事故急剧增加,给公共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国内目前尚未出台关于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要求的国家标准,本次标准的制定可填补我省关于电动自行车消防设计方面的空白,指导住宅小区安全停车。
本次征求意见稿提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设置应综合考虑经济性,做到地上、地下均匀布置,点、线、面结合,需要引导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电动自行车停车场、停车棚单个停车位的平均综合面积不宜小于2.2㎡。电动自行车库单个停车位的平均综合面积不宜小于2.5㎡。
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火灾具有热释放速率高、蔓延速度快、烟气量大且毒性强等特点,对停放场所的安全疏散、防火分隔及消防救援条件要求较高。因此,独立式电动自行车库宜采用单层,可采用多层,不应采用高层。电动自行车库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当位于地下或半地下室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级。电动自行车停车棚的顶棚、围护构件及承重结构应采用不燃材料。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宜设置在室外露天区域,且不应占用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不应影响消防设备、安全疏散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应影响消防救援。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不应设置在高温、易积水和易燃易爆场所,不应与托儿所、幼儿园及其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中小学教学楼及宿舍楼,医院病房楼等贴邻设置或组合建造。
对于住宅小区建筑物来说,与电动自行车停车场、停车棚的防火间距设置为多少才是科学又安全的?
考虑到既有住宅小区普遍存在用地紧张、现状布局固定、改造空间受限等实际问题,为兼顾消防安全底线与既有小区改造落地需求,征求意见稿允许相邻建筑主体不进行相应改造,按建筑类型设定最低安全限值。其中,与多层建筑不小于3.5m、与高层建筑不小于4m,既保留基本防火缓冲与救援作业空间,又能适配老旧小区现场条件。
建筑安全出口是人员火灾疏散的关键通道,电动自行车火灾火焰蔓延快、烟气量大且毒性强,易对安全出口区域造成遮挡、威胁疏散安全。因此,还规定电动自行车停车场、停车棚与相邻建筑安全出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6m,以预留安全疏散缓冲空间,避免火焰、烟气侵入疏散口。(来源:江淮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