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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设站收费

 
发布时间:2026/4/27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宿州至固镇高速公路设站收费经营的批复发布,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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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宿州至固镇高速公路设站收费经营的请示》(皖交路〔2026〕41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宿州至固镇高速公路设站收费。全线设3个匝道收费站,站名分别为“大店收费站”(位于K3+900m处)、“灵璧西收费站”(位于K12+450m处)、“固镇北收费站”(位于K34+500m处);由安徽宿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收费。

二、收费经营期限30年,自开通之日起收费。收费标准、免费范围等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收费单位自收费之日起,要在各收费站显著位置设置载有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公告牌。要坚持文明执勤和收费,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3日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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