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水利厅制定印发《安徽省长江干流区域水行政执法协作机制(试行)》《安徽省淮河干流区域水行政执法协作机制(试行)》,全面构建长江、淮河干流区域系统化、制度化水行政执法协作新格局。
长江、淮河横贯安徽省境,流域水系复杂、跨区河段众多,涉水监管治理难度较大。为推动联动机制落地见效,安徽建立省级牵头、所属流域机构统筹、沿线市县联动的工作体系,通过常态化联席会议研判涉水风险、共享执法信息、强化执法协作。
在案件查办上,健全线索研判、移送交办、协同查处、挂牌督办全链条机制。规范涉水线索归集梳理、分类甄别、会商研判流程,明确跨区域线索移交标准。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协作,明晰涉水案件办理路径。对重点难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落实清单化整改、闭环式销号管理,打通执法处置关键堵点。
在规范执法上,筑牢履职根基,锤炼过硬本领。全省统一执法尺度,常态化开展案卷互评、典型案例复盘。运用无人机、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提升智慧监管能力,同步强化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融入执法普法全过程,全面提升队伍专业水平和流域执法效能。
据了解,通过长江淮河干流区域水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安徽实现了从分散监管到联动共治的转变、从单一执法到联合执法转变。下一步,全省水利系统将持续完善制度机制、深化联防联治,以长效管护、执法合力守护江河安澜。(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