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发出通知,提高我省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据了解,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就业补助资金给予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由每人每月35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每人每月450元)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500元,且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参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同步调整。
本次提标政策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通知要求,各地要将落实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提标工作,作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具体行动,加大政策宣传,优化补贴申领流程,推行“政策找人”,确保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应享尽享”。要进一步规范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加强数据比对校验,确保资金安全。对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回并严肃处理。(来源:安徽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