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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扩大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范围

 
发布时间:2026/7/7

  


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根据《安徽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省水利厅决定自7月6日16时起,对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六安市启动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对安庆、芜湖、宣城、马鞍山市维持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据气象部门预报,受今年第10号台风“美莎克”残余环流等影响,7月6日夜里至7日白天,我省合肥以北和大别山区有大到暴雨,其中沿淮淮北和大别山区部分地区暴雨、大暴雨,雨量达80—100毫米,局部达160—200毫米,小时雨强可达60—80毫米。强降雨落区内中小河流、中小水库和局地内涝风险较高,大别山区可能发生山洪灾害。

请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各级水旱灾害防御责任人要上岗到位、履职尽责,紧盯台风影响和天气变化,滚动开展预报分析和会商研判,提前发布预警信息,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强化高水位堤坝巡查防守,切实抓好山洪灾害、中小河流洪水、局地内涝防范和中小水库安全运行,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要情况第一时间报告。(来源: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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